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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托盘

发布:2012-07-06 15:40,更新:2010-01-01 00:00

百科名片

木托盘   
木托盘

木托盘,是以天然木材为原料制造的托盘。是现在使用Zui广的托盘。托盘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一般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制作,便于装卸、搬运单元物资和小数量的物资。托盘的种类主要有木质的,塑料的,金属等材料 木质是现在使用Zui广的,因为其价格便宜、结实。

介绍  木托盘以原木为材料,进行干燥定型处理,减少水分,消除内应力,然后进行切割、刨光、断头、抽边、砂光等精整加工处理而形成型材板块,采用具有防脱功能的射钉(个别情况采用螺母结构)将型材板块装订成半成品托盘,Zui后进行精整、防滑处理和封蜡处理。木托盘是现在使用Zui广的托盘。托盘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一般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制作,便于装卸、搬运单元物资和小数量的物资。

 

  原木材料:目前国内木托盘的材料主要有松木、铁衫、冷杉以及其他杂类硬木,不同的材料代表托盘的不同使用性能。欧洲托盘标准中明确规定不能使用白杨木。

 

  水分含量:托盘原木料的水分含量影响托盘的收缩变形,甚至开裂。应用高标准的托盘对其水分含量指标有严格的控制。欧洲木托盘标准规定水分含量不能超过木材干燥状态时质量的22%,在22%~26%范围内被定义为小缺陷,超过26%即不合格。

 

  木托盘(wood pallet):以天然木材为原料制造的托盘。是现在使用Zui广的,因为其价格便宜、结实。

 

  主要参数:长/ 宽/ 高/ 长宽高误差/对角线误差/ 额定载荷 / Zui大堆码层数/挠曲度/ 表面防滑系数

 

  优点:度高、不易变形,用高强度螺钉加固,不会起钉,牢固性好

 

托盘的类型及分类:

  1,平托盘  

 

平托盘几乎是托盘的代名词,只要一提托盘,一般都是指平托盘而言,因为平托盘使用范围Zui广,数量Zui大,通用性。平托盘又可细分为三种类型。

 

  ①根据结构和使用方法分类。有单面形、双面单用型、双面双用型和翼型等四种;

 

  ②根据叉车插入方式分类,有单向插入型、双向插入型、四向插入型等三种;

 

  ③根据材料分类。木制平托盘、钢制平托盘、塑料制平托盘、复合材料平托盘以及纸制托盘等五种。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托盘专业委员会(筹),2002年9月对300多家托盘生产企业、托盘使用及销售企业进行初步调查的结果,当时我国拥有的各种类型托盘总数约为1.2~1.6亿片,现在已远不止此数,每年产量递增2000万片左右。其中木制平托盘约占90%、塑料平托盘占8%、钢制托盘、合成材料托盘以及纸制托盘合计占2%。合成材料平托盘和塑料托盘上升比例较大。

 
  木托盘

木托盘

  2,柱式托盘

 

  柱式托盘分为固定式和可卸式两种,其基本结构是托盘的4个角有钢制立柱,柱子上端可用横梁连结,形成框架型。柱式托盘的主要作用,一是利用立柱支撑重量物,往高叠放;二是可防止托盘上放置的货物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发生塌垛现象。

 

  3,箱式托盘  

 

箱式托盘是四面有侧板的托盘,有的箱体上有顶板,有的没有顶板。箱板有固定式、折叠式、可卸下式三种。四周栏板有板式、栅式和网式,因此,四周栏板为栅栏式的箱式托盘也称笼式托盘或仓库笼。箱式托盘防护能力强,可防止塌垛和货损;可装载异型不能稳定堆码的货物,应用范围广。

 

  4,轮式托盘  

 

轮式托盘与柱式托盘和箱式托盘相比,多了下部的小型轮子。因而,轮式托盘显示出能短距离移动、自行搬运或滚上滚下式的装卸等优势,用途广泛,适用性强。

 

  第一条 仓库应防卫严密慎防盗窃。

 

  第二条 非材料保管人员不得任意进入料库,材料保管人员应负制止之责,否则照章惩处。

 

  第三条 仓库内及其附近应置消防设备,并于适当位置设置消防器材配置图,以策安全。

 

  第四条 料库应具备经标准局检定合格的度量衡量器具,并应随时校正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收发料的差异度量衡器具至少每年须做一次总校正。

 

  第五条 各项材料应按类别排列整齐,以“料位卡”标明材料名称及编号并绘制各类材料存放位置图。

 

  第六条 易爆易燃的危险性材料应与其他材料隔离保管,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并办妥保险。

 

  第七条 未经验办及验办中的材料应与收料后的材料分别存放。

 

  第八条 重要材料应特别储存,并予加锁。

 

  第九条 未按规定办妥领料手续不得发料,易变质材料应以“先进先出”方式发料。

 

  第十条 材料保管部门应凭材料收发单据输材料收发作业并记录于“材料收发记录表”。

 

  ★托盘分类:

 

  ●根据材质分为:木托盘,塑料托盘,钢托盘,铁托盘,纸托盘,泡沫托盘等;

 

  其中,木托盘又分:实木托盘(杨木托盘,松木托盘,杂木托盘等)和胶合板托盘(免熏蒸托盘);

 

  塑料托盘分为:注塑托盘和吹塑托盘。

 

  根据进叉方向分为:双向进叉托盘和四向进叉托盘;

 

  一般双向进叉的托盘手动叉车和机械叉车都适用,四向进叉的叉车适合机械叉车;

 

  ●根据托盘的用法分为:双面托盘和单面托盘;

 

  双面托盘一般是仓库周转用,结实耐用;还适合码垛用(码垛:托盘上放货物再放托盘放货物)

 

  单面托盘经济耐用,也是仓库周转发货很好的选择;单面托盘大致又有川字型的,田字型的,九脚型的;

 

  出口免熏蒸胶合板托盘优点:

 

  与木托盘相比,免熏蒸托盘具有的特点概括如下:

 

  1、出口免熏蒸、免消毒、免签证,出入境方便快捷;

 

  2、产品较木托盘外型美观、同时具有高抗压、高承重性能;

 

  3、可有效避免传统木托盘的木结、虫蛀、色差、湿度高等缺点;

 

  4、防水性能好,生产工艺简单,成本较低;

 

  5、可替代木托盘,使用适应性强。

 

成品仓储管理准则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交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 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物料管理科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四条 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科应会同质量管理科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 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物料管理科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六条 库位管理

 

  (一)物料管理科收发料经办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收货管理

 

  第七条 成品缴库方式

 

  (一)缴库部门开立“进仓明细表”一式二联,连同缴库品送至物料管理科经收货人员签收并存放于指定库位后,第一联送回缴库部门存查,第二联由收货人员持回凭以核对“成品缴库单”。

 

  (二)缴库部门按当日的“进仓明细表”汇总开立“成品缴库单”,送物料管理科核对签认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科据以转记“成品库存日(月)表”,第三联送回缴库部门。

 

  第八条 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缴库原因代号、品名、规格、产品缴号数量、包装或唛头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缴库部门更正。

 

  □发货管理

 

  第九条 交运期限控制

 

  (一)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物料管理应于一日前办妥“成品交运单”,并于一日内交运:

 

  1.计划产品接获客户的“订货通知单”时的交货日期。

 

  2.内销、合作外销订制品、依客户需要的日期。

 

  (二)直接外销订制品缴库后,配合结关日期交运。

 

  第十条 发货注意事项

 

  (一)物料管理科接到“订货通知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通知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交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交运。

 

  (三)物料管理科接获“订制(货)通知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缴库或“订货通知单”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物料管理科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先予交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缴库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缴库手续。

 

  (六)订制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交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交运。紧急时可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七)“成品交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交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交运情况,若已交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第十一条 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物料管理科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木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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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料管理科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交运的“成品交运单”,并通知承运公司调派车辆。

 

  (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第十二条 内销及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一)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订制(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由业务部门开立发票,客户联发票核对无误后寄幸免客户,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于下月二日前汇送会计部门。

 

  (二)“订货通知单”上注明有预收款的,于开立“成品交运单”时,应于“预收款”栏内注明预收款金额及发票号码,分批交运的,其收款以Zui后一批交运时为原则,但“订货(制)通知单”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承运车辆入厂装载成品后,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成品交运单”上签章,第一、二联经送业务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会计核对入帐,第三、四、五联交由承运商于出货前核点无误后始得放行。经客户签收后第三联送交运客户,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回物料管理科,把第四联送回业务依实际需要寄交指运客户,第五联承运商持回,据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物料管理科自存。

 

  第十三条 客户自运

 

  (一)客户需要自运时,物料管理科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二)成品装载后,承运人于“成品交运单”上签认,依第十二条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一)物料管理科应于结关前将成品运抵指定的码头或货柜场以减少额外费用(如特验费、监视费等)。

 

  (二)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外销订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码头或货柜场的报关行签收后,第四联免送客户,依存于物料管理科,第五联经报关行签收后由承运人持回,据此申请费用。

 

  (三)外销发票正联送业务部门收存,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则于下个月二日前汇总送会计部门。

 

  (四)成品需于厂内装柜时应依下列规定输:

 

  1.物料管理科应于接到业务部门通知后,即联络货柜入厂装运。

 

  2.装柜时应依客户要求的装柜方式作业,装毕后货柜应以封条加封。

 

  第十五条 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成品交运单”因交运内容更改或填单错误需更正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内销交运单”的更正:

 

  1.尚未交运:开单人员应于原单错误处更正,并加盖更正章,如果难以更正,则将原单各联加盖“本章作废”字样,重开“成品交运单”办理交运。作废的“成品交运单”第一联留仓运科,其余各联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核对存档,另开错误的发票则加盖“作废”章,存于原发票本。

 

  2.已交运:开单人员应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内销)”第一、二、三联送业务部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送会计,第三联依实际需要转送交运客户,第四联寄指客户,第五、六联存于仓运科。

 

  3.如发票已送客户,因错误而需重开者,应将新开发票连同“交运更正单”第四联送业务部门转交客户,并需督促客户取回原开发票。

 

  (二)“外销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1.尚未交运:比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办理。

 

  2.已交运:经办人员应立即至交运的码头或货柜场办理“装箱单”等报关文件的更正,并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其流程与发票的更正比照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3.“交运更正单”不得作为出厂凭证。

 

  第十六条 “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的审核及追责

 

  (一)审核: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下列情况者,应即附有关单据送业务部门转客户补签:

 

  1.未盖“收货章”。

 

  2.“收货章”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非公司名称全衔。

 

  3.其他用途章(如公文专用章)充当“收货章”。

 

  (二)追责:物料管理科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份交运的签收回联尚未收回的,应立即追责,并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同时应于月底前收集齐全,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科核对存查。

 

  第十七条 运费审核

 

  (一)物料管理科每月接获承运公司送回的“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送回会计科整理付款。

 

  (二)物料管理科审核运费时,应检视开单出厂及客户签收等日期,是否有逾期送达或违反合同规定,均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

 

  (三)若“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第十六条的签收异常者,除依规定办理外,其运费亦应暂缓支付。

 

  第十八条 成品领用与发票逾月反应

 

  (一)物料管理科收到领用部门开立的“成品领用单”经审核无误后,依其请领数量发货。

 

  (二)业务部每月初时把上月已出货未开立发票的客户,订货(制)单、品名规格、数量、交运地点及原因与对策填立于“发票逾月未开立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业务部存,一份送会计科据以核对。

 

  □退货品管理

 

  第十九条 运输的联络

 

  物料管理科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门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二十条 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工厂后,仓运科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第一联存于会计,第二联送收货部门存,第三联由承运人携回依此申请费用,第四联送业务部向客户取回原发票或销货证明书。

 

  (二)物料管理科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先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退货品的处理

 

  退货品的处理方式系需重处理者,物料管理科应督促处理部门领回处理。

 

  第二十二条 退货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物料管理科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第三联由运输公司携回依此申请运费,第二联送回业务部门处理,第一联暂存仓运科依此督促。

 

  (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物料管理科办理销案。

 

  (三)倘退货品系属误退时,业务部门应于原开“退货单”第四联注明“退货品不符”后,送回物料管理科据以办理退回客户,将其交运作业按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并在“成品交运单”注明“退换货不入帐”,本项退回的运费应由客户负担。

 

  □滞成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滞成品分类、提报

 

  (一)滞成品部分由物料管理科依类别及分配的库位编号编列存放,并就每一堆置单位(如一垫板)固定库位存放便于管理。

 

  (二)滞成品的发生原因及代号:

 

  1.计划品:

 

  A.正常品缴库后满6个月未销售或未售完。

 

  B.正常品缴库后虽未满6个月,但有变质的顾虑。

 

  C.与正常品同规格或其他因素未能出库(异常品)。

 

  D.每批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

 

  2.订货生产

 

  E.订单取消时

 

  F.超制、短码尾数时。

 

  G.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

 

  3.其他

 

  H.试制品

 

  I.销退重整列为次级。

 

  J.其他。

 

  (三)物料管理科应于翌月5日前汇总填制“滞成品处理月报表”,呈主管核签,第一联送总经理处理,第二联自存。

 

  第二十四条 滞成品发货

 

  物料管理科于接到业务部门指定滞成品的“订货通知单”后依第四章发货管理规定办理。

 

  □储存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帐务

 

  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明细表”后,应立即和有关单据核对,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办理更正。

 

  第二十六条 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科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物料管理科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木托盘

木托盘

(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科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物料管理科查明原因,再送业务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物料管理科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仓运科自存。

 

  第二十七条 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物料管理科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二十八条 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物料管理科应随时注意。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四)物料管理科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五)未经物料管理科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六)物料管理科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实施与修订

 

  本管理准则呈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胶合板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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